实务案例20231116

房企项目因疫情停工,借款费用是否还可以资本化?

2020-02-15分类: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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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项目因疫情停工,借款费用是否还可以资本化?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一条的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非正常中断”主要是指不可预见、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非构建资产达到可使用和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如因此次肺炎疫情导致的停工停产就是不可抗力因素,属于非正常中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但为了抑制肺炎疫情蔓延,全国各地先后推迟了复工时间,如广东省明确规定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自2020年2月3日开始起算,非正常中断如未连续超过3个月,房企停工项目借款费用仍可资本化。

文章来源:梁好财税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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