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案例20231116

4月1日后,10%降为?9%,建筑企业如何应对?

2019-03-26分类:财税小白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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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4月1日起,16%税率将变为13%,10%税率将变为9%。

由于税率的调整,意味着买方可以认证抵扣的税款减少,作为买方,是否可以依法少付相应的税率降低部分的款项?因此,为避免合同履行中产生这种不必要的纠纷,建筑企业要做好下面两件事:

1)梳理长期合同

2月到4月期间的采购合同要考虑税率下降影响,合同是否要等到4月1日之后再签订,还是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税率影响,采购单价要考虑降价,财务人员必需梳理企业的长期合同。

2)进项发票抵扣问题

如果我们是在4月1日之后收到以前合同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如果以4月1日为分界点,企业尽量在4月1日之前签合同,把所有的进项发票先开出来认证,以免对后续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当务之急,一定要回去梳理合同、发票等,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这也是我们财务人员展现自己能力的时候,争取为企业取得最大优惠!

提前清查合同、发票,关注14个问题

1、16%、10%的专票4月1日后能否抵扣?4月1日以后取得4月1日前开具的16%或10%专票能不能抵扣?

进项税额是“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与税率/征收率无关,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从另外一个角度,销售方开16%或10%的专票,其已缴纳16%或10%的增值税额。所以说,取得16%或10%专票,不是必须要在4月1日前认证,只要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都可按规定抵扣16%或10%的进项税额。但建议最好是把收到的发票认证,后续就算能退,手续可能也比较繁锁。

2、购买货物,在4月1日前,取得16%税率专票,按规定抵扣了,4月1日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还能适应13%税率吗?

4月1日起,所有适用16%都将调整为13%,购买货物,在4月1日前取得16%税率专票,4月1日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也适应13%税率。不要感觉“占便宜”了,没有!因为销售方开16%,其已经缴纳16%的增值税额。

3、销售方特意等到4月1日才开发票,怎么处理?

这要看自己供应链议价能力,我们可以推迟付款,销售方也会考虑资金问题 。

4、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减少税率?

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

5、4月1日以后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影响?

开红字发票,税率在开票系统应该是开不出来,最后只能退税。

6、如果根据合同的约定,开票时间在发货时,发货在4月之后,难道要在这个政策执行之前,不管对方是否要求全部开?

依据新的政策,企业要把新签合同管理好,可以签13%或9%税率的合同。

7、税率变动对购销双方是有利还是不利?

对购销双方都有利,少付一个点的增值税税额。

8、4月1日前签的合同,等到4月1日去开票就是按9%吗?

要看合同执行时间,如果是4月1日之后执行的,且合同当时也是按9%签的合同,可以开9%的发票。

9、4月1日开始开具处理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旧设备,税率会是多少?

这要看设备当时增值税是否抵扣,如果已抵扣,且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按13%开专票,如果2009年1月1日购进时取的是普通发票,按3%简按2%征收。

10、现在想问对于购销双方都有什么影响?建筑的总包合同呢?

对购销双方都有利,对制造业等少付3个点的增值税税额。老项目没有影响,按简易计税,新项目,长期合同,应考虑是补签协议,作为增值税率变更,合同金额减少3个点。

11、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企业影响多大?

增值税税率调整仅仅影响企业的销项和进项吗?非也,无论是企业对外销售,还是采购材料以及购买服务,总价扣除增值税以后,剩下的金额就是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者是成本费用,接下来会影响的是企业所得税。

因此,这次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既要从增值税的销项和进项两个角度考虑,还要涉及到多税目多税率的调整,同时在价格调整和谈判的基础上,它还会影响到企业的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继而影响到企业的所得税和股东收益。

12、4月1日后,客户要求退货该怎么处理?(我公司今年2月份销售货物已按16%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听客户说可能4月份要退货,请问到时候我们该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纳税人4月1日以后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13、如果企业存货很大,购进时税率是16%,销售时税率是13%,对企业是有利的吗?

如:2018年12月购进水泥一批,不含税价100万元,进项税额16万元;

(一)如果是以含税价签的合同:约定售价为200+200*16%=232万元,原毛利为10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32-16=16万元;税率调整后毛利为232/1.13 -100=205.3-100=105.3万元,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232/1.13*0.13-16=26.69-16=10.69万元。

(二)如果是以不含税价签的合同,应纳增值税16万元;税率调整后毛利不变,为200-100=100万元,应纳增值税=200*13%-16=10万元。

结论:税率下降后,以不含税价签合同比含税价签合同的应纳增值税略少些。

14、增值税税负降了,利润相应增加了,对企业真的有影响吗?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影响现金流。

总 结

增值税税税率虽然只是下调一个百分点,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不但影响到增值税的税负,影响到给客户报价及企业的成本费用,影响企业的所得税,更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上海税务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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