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资金流引“曝”虚开发票案

2016-04-15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1540 点击收藏
关键词: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税务联手破获一起虚开购销废旧物资发票9000多份、涉案金额7.2亿元的特大虚开发票案,抓获21名犯罪嫌疑人,为国家挽回巨额税款损失。
  2007年8月,该市国税部门获得一条线索,连云港某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的账面上有巨额资金在异常流动,仅2007年1月~7月间,该公司的基本账户交易金额就高达3.2亿元,且资金到账后于当天提现,并立即被转存到一些个人信用卡上。这样大的资金怎么“走”得这么快?引起了国税干部的高度警觉。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该市国税部门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联合查处,并于10月12日成立了税案专案组。通过动用各种侦查手段,办案人员发现这家不起眼的物资回收公司与上海、山东、安徽、江苏等地的33家企业业务往来密切,每一笔账面交易都在百万元以上,且每笔资金的操作流程都是一样,全部是款到当天取现,再转入外地一些个人信用卡上。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断定这家公司有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的重大嫌疑,并将与这家公司有关联的另两家回收利用公司并案侦查。
  经过一段时间的监控侦查,办案人员掌握了该公司资金流的动向规律。只要银行有资金进账,这家公司专门负责银行转账的马某就会根据财务负责人蒋某或由买票企业的预先通知,很快就会到银行提现、转账,并按蒋某的指挥按扣点留下开票费,余款则回到某个指定的个人账户上。办案人员同时发现,回款持卡人中的有些人就是受票企业的人。根据款项流向,专案组兵分4路同时实施抓捕。鲁某、蒋某、马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查获两本转款记录和大量的财务资料等一批犯罪证据。
  至此,这起巨额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彻底浮出水面。原来,这3家公司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金额1%~1.3%的开票费为条件,先后向江苏、上海和山东等地的36家企业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9000多份,虚开发票金额达7.2亿元,涉及税款7000多万元。

资讯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请输入200个字以下()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