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一个月了你还不懂怎么报销?

2016-06-13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2141 点击收藏
关键词: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全面增值税时代来临.

随之而来的是,企业员工报销方式和流程也有了相应变化,不少白领对此也是一知半解.近段时间,"营改增费用报销指南"、"营改增来了,员工报销怎么办"等类型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内广泛传播.南都记者了解到,为了配合"营改增"政策,有公司还专门制作出"营改增报销专用小卡片",方便员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税额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加快了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减轻企业税负表现在哪里?首先,需要知道增值税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据了解,增值税税额为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款)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两者的差.按照相关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二者在外观上并没有区别,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普票"不可以.

据了解,包括了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差旅费中的住宿费、会议费中的场租会务费、印刷费等在内的20多种常见报销事项,都属于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而差旅费中的餐饮费、会议费中的餐饮费、招待费等常见报销事项属于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票.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验资格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而言,在开具程序上与人们以往开具的普通发票相同,既可以开具"个人"抬头,也可以由付款人提供单位名称进行开具,无需提供单位的财务资料.

由于涉及抵扣,因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提供付款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开户行、账号等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要求收款方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核验对方是否具有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收取专票,因此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给收款方才能核验资格.

不过,由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抵扣,真正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本单位的财务部门基本会做出提醒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如果单位财务部门没有明确要求的话,应该就是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要保存好抵扣联方可抵扣

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主要是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的工作.但如果由于员工不熟悉政策而拿不到"专票",企业亦难以享受到抵扣.

南都记者了解到,为了配合"营改增"政策,有公司还专门制作出"营改增报销专用小卡片",上面清晰列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开户行、账号、电话等信息,方便员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某餐饮设备企业财会人员介绍,"营改增"实行以来,遇到了不少员工由于不清楚什么类型该开专票或者提供资料不完整导致专票开票失败的情况.她提醒,员工拿回公司报销的增值税专票应该有发票联和抵扣联两联,两联都必须妥善保管,保持字迹清晰,而且要在开票日期180日内及时进行报销,否则将会超过抵扣时限.

提个醒

旧发票能用到6月30日

随着"营改增"推进,越来越多的商户都开始启用增值税发票,不过仍有很多消费者消费后得到的是原来的营业税发票,按商家的说法是"原来的旧发票还没用完".那么,这些"旧发票"究竟能用到什么时候呢?

据了解,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改由国税部门发放增值税发票.对于4月30日之前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使用至今年6月30日.纳税人初次到国税领用发票时,须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凡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一律缴销.

资讯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请输入200个字以下()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