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号公告解读:限售股那点事(2)
摘要:1、金融商品的征税逻辑Q:对金融商品征税的法律依据? A: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将金融商品买卖纳税人范围从金融保险业扩大到了一般企业。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
此“非”非彼“非”。
来源:易瑾
摘要:1、金融商品的征税逻辑Q:对金融商品征税的法律依据? A: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将金融商品买卖纳税人范围从金融保险业扩大到了一般企业。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
此“非”非彼“非”。
来源:易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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