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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企业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前期试点纳税人的总体税负也会因此下降。

张莎

协同软件高级财税顾问,从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等财税审计十余年,具有丰富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实战经验,多次参与多个省市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重点税源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行政事业资产清查等大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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