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中劳动保险费用谁来买单?

2016-06-02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专家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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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司法实践中,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承担引发的纠纷不断出现,由于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实务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存在不同观点。

 【内容提要】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司法实践中,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承担引发的纠纷不断出现,由于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实务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存在不同观点。今天本文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交付质量合格的工程,发包人则有义务接受该建设工程并支付工程价款。确定工程价款的前提是确定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建设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额,它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直接费用,它是指直接耗用于工程实体上的各种费用;二是间接费用,它是为组织管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费用;三是独立费用,是指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而需要的单位计算的其他工程费用,比如临时设施费等。换言之,建设工程造价包括建筑、安装、设备及税费等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基于此,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和支付。承包方有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义务,即承包方应当在工程完工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有审核并回复意见的义务。通常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文件审核意见。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时,应当将所有款项列入结算范围。工程价款是指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每个月完成工程进度的阶段付款和工程完工后的结算价款的总和,主要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还包括签证款和保修金。除这五种款项之外,有时还会出现各种名目的保证金。

二、工程造价包含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

现行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由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构成,固定资产投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工程造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了劳动保险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而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了社会保险费,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五项保险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费又可分为: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共五个部分。其中规费一项也包含了社会保险费。值得指出的是,建筑产品是一种特殊产品,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定价和销售。建筑产品价格基础是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而工程劳保费是工程造价的构成部分,是建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及离退休人员非养老费用的重要来源。由此可知,工程造价不论是从费用构成要素,还是从工程造价形成来看,都应包含劳动保险费用。

三、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首先,劳动保险费用系工程造价的一部分。因此,此项费用当然应由建设单位/业主承担。其次,建筑行业实行劳保费用统筹管理是根据建筑业的实际,按建筑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统一向建设单位提取劳保基金的一种统筹办法。劳保统筹基金从建筑企业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中提取,并列入工程概预算。其收取方式由原来的施工单位收取改变为由统筹机构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改变之后,施工单位不再收取此项费用,但在统计产值时,应列入总产值;在竣工决算时,应列明计取劳保基金的数额,以利工程决算。建设单位在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办理开工手续前,向归口管理的行业统筹管理机构预交劳保统筹基金。建设投资如有增减,竣工时按实际工程造价结算。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取费标准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再次,基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和建筑行业目前的现状来看,也应当由业主支付劳动保险费用。建筑业是与国家基本建设息息相关的行业。经济体制改革之前,所有的建筑企业都是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形式组建。建筑企业社会负担较重,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的建立可以解决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包袱,促进他们转换经营机制。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大多没有流动资金,完全靠银行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建筑业的经营特点是流动性,因而最需要实行社会劳动保险制度,解脱少数企业离退休增多、社会负担过重的困难,使企业能够增加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筑业劳保费用统筹工作的实践证明,劳保费用统筹符合建筑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为确保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行业统筹与社会保险的衔接,解决了长期困扰建筑企业上缴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渠道,有力地支持了建筑企业更好地参加社会保险,为构筑牢固的社会保险“安全网”提供了可靠保障。

基于以上,无论是从工程造价构成的专业角度,还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抑或是从政策考量、社会价值角度来看,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都应当被纳入工程价款中,由业主承担。

来源:律海扬帆

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原文地址:http://www.lawbang.com/index.php/topics-list-baikeview-id-20130.shtml,转载须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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