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的报价选择,你会吗?
在实务中,常常遇到增值税不同计价方法供应商的报价时,我们该如何选择供应商,很多人无所适从,该如何选择呢?现与大家分享如下。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在实务中,常常遇到增值税不同计价方法供应商的报价时,我们该如何选择供应商,很多人无所适从。如果不明究竞,你该如何选择?
例:吉祥公司采购货物,供应商甲报价10万元,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乙报价9.30万元,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吉祥公司该选择哪个供应商更划算?
选择哪家更划算,其实比较的是不含税价,即采购成本的大小,但需要注意的是进项税额可以节约附加税费。
因此,不难确定可比采购成本的计算公式:
可比采购成本=含税价/(1+税率)*(1-税率*附加税率)
供应商甲的可比采购成本=10/(1+17%)*(1-17%*12%)=8.40(万元)
供应商乙的可比采购成本=9.3/(1+3%)*(1-3%*12%)=8.70(万元)
显然,选择供应商甲采购货物,成本比供应商乙低0.30万元,选择供应商甲更划算。
另外,当一般纳税人供应商甲报价10万元,并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乙应报价:8.40*(1+3%)/(1-3%*12%)=8.68(万元)
换句话讲,在9.30万元的基础上,还需砍价0.62万元,才与一般纳税人的报价相同。即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乙报价低于8.68万元,选择供应商乙更划算。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李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