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本国子目注释调整事项土地转让财产行为税四川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发票管理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计[1999]65号

发文日期:1999-12-23 | 全文有效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省局涉外分局、进出口分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9]5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迅速通知所属,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于纳税人违反规定,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和逾期未缴税款而少缴、欠缴税款的,各地税务部门在责令其补缴少缴、欠缴的税款后对其加收的滞纳金及处以的罚款除了应按《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按《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计[19 99]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从2000年1月1日起,各级国税部门应严格执行总局及省局的文件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应上交中央财政的罚没收入缴入地方国库。各地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学习并立即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

上一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提取管理 ...下一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确定外国企业代码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