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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入的项目层高不再强制填写!

日期:2019-01-14 分类: 更新说明

根据省局财产行为税处确定的开发成本分摊方法以及近期税务机关项目审核中的实际情况,现将系统中开发成本的分摊计算方法统一改为“建筑面积法”,取消原层高系数分摊方法。对于已经审核完毕或者是正处理审核中的项目,继续沿用之前的层高系数法,新审核的项目,统一采用建筑面积法,企业端中的层高不再强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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