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某侵占税款被逮捕

2016-04-14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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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普兰店市某果品批发市场原承包人阎某,今年51岁。他承包果品批发市场的合同已经到期,有关单位将令其撤离商场的书面通知发给了他。但是,他接到通知后,拒不撤离。更为严重的是,他还打着“承包业主”的幌子,收取了39户业户的税款4万多元,而其中的3万元竟然被他悄悄地放进了自己的腰包。
  据了解,2008年9月以来,阎某以协助税收专管员代收12户业户的增值税之机,私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标准,收取了39户业户2008年9月~2009年1月的税款4万多元。他只向税务部门缴了增值税税款1万余元,余下的3万余元占为己有。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
  目前,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理,认为阎某犯涉嫌诈骗罪,已批准将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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