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虚开发票10家公司蜗居同一住宅

2016-11-25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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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国税局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根据一份异地协查函提供的线索,成功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人员田某、张某等3人通过设置“空壳”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600份,涉及金额5960余万元,涉及税款1013万元。目前,3名涉案人员均已落网,案件已移交司法部门审理。 

10家公司蜗居同一住宅  

“今年5月10日,我们接到深圳市国税局的协查函件,来函请求义乌市税务机关对D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进行协查。”义乌市国税局开发区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接到协查函后,开发区分局检查人员对来函中10家公司的发票数据信息进行了分析,并实地查验了其注册场所。

调查发现,这10家公司注册地均位于义乌市城郊结合地某街道的A区16幢住宅内。10家企业的共同特点是:既没有像样的办公场所,也没有经营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也处于失联状态。

此外,10家公司的发票领用和开具行为也十分蹊跷。2016年3月~4月分别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每次都是限量申领。而从企业已对外填开的600份发票数据来看,其中绝大部分是顶额连号开具,受票方皆为深圳市的企业,并且发票已于2016年4月29日全部作废。 

初步协查发现的企业一系列反常经营行为,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义乌市国税局开发区分局迅速向义乌市国税局汇报情况,并向稽查局通报线索。检查人员认为,综合各项调查信息和被查企业情况,10家公司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嫌疑。义乌市国税局立即对D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停止发票供应,将10家公司已申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认定为失控发票,并对其立案检查。

录像资料帮助锁定目标

鉴于案情重大,义乌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迅速取得联系,税警双方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

专案组分析案情后认为,如果涉案人员从事虚开违法活动,在此过程中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仔细分析企业发票申领、开具等行为过程,也许能从中找到有价值线索。办案人员从税收征管系统中调取了全部10家企业的发票开具信息,对发票开具金额、品名、受票方、每个企业受票数量和领取发票人员等信息再次进行仔细分析和梳理。

按照规定,企业办税人员第一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并且需向税务机关留存联系电话。办案人员经由这条线索经过排查发现,10家涉案公司的发票领购人均为黄某和田某。其中,黄某为义乌市某代理记账公司会计,而田某正是登记注册这10家公司的人员。

为避免打草惊蛇,办案人员决定暂时不惊动田某,着手开展外围调查丰富证据链。在采集、固定10家企业对外虚开发票证据的同时,专案组找到了工商机关、税务机关业务窗口涉案人员办理业务时的录像资料,并使用技侦手段对田某在义乌的各项活动,以及同行人员情况等进行调查。

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与田某往来密切的另外一名重要涉案人员张某逐渐浮出水面。多方证据显示,张某与田某涉嫌以团伙方式对外从事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定位监控警方协助抓捕

专案组调查获知,田某和张某目前已离开义乌,在其他地区活动。在掌握田某和张某骗领发票、虚构业务对外虚开的大量证据后,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人员奔赴安徽抓捕田某,另一路赶往台州抓捕张某。

但行踪不定的两名嫌疑人随后却出现在宁波市。两组办案人员获知消息后,随即赶赴宁波,并与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取得联系,请求当地警方协助抓捕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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