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据代发票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

2016-04-15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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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消费者购物时,商家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是理所当然的事儿,可是总有个别商家抱有偷逃税款的侥幸心理,耍小聪明玩售货时开收据、兑奖时用发票的荒唐把戏。近日,宁津县某家电商场就上演了这么一出儿忽悠顾客的活剧,最终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夏季是家电的旺销时节,该家电商场也抓住有利时机开展了一次促销活动。商场海报上宣称:促销活动期间,凡是在该家电商场购买家电的新老客户,持有效票据均可到该商场兑奖并领取一份厚礼。居住在县城的张大爷去这家商场领取礼物时,却吃了“闭门羹”,窝了一肚子火。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不久前,张大爷在外地工作的长子回家探亲,为了孝敬父母在该商场购买了一台品牌空调机。索要发票时,商家却借口当时正好没有发票,只给开具了一份销货收据,因为探亲的时间有限,张大爷的儿子也没跟商家多做计较就收下了这张收据,让商家为父母安装了空调。一天,张大爷上街买菜时刚好看到了商家的宣传海报。第二天他兴高采烈的拿着那张收据来到这家商场兑奖并领取礼物,商场工作人员却不耐烦的说:“老爷子,您这是购物收据,不能兑奖,也不能领取礼物,只有拿着正式的发票方才能参加活动。”“这明明就是你们商场开出的销货收据,怎么就不能兑奖领取礼物呢?”张大爷一脸疑惑。不管张大爷怎么要求,商家就是不让他参与兑奖活动,发给他应得的礼品。商场工作人员见张大爷始终不依不饶,就请商场空调部的某王姓经理出面接待了张大爷。问清情况后,该经理以刚刚上任没有经手此事为由,拒绝理会张大爷的合理要求。

  走出商场,张大爷是越想越气愤。随后,他来到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的工作人员问明原委后,因为收据不具备法律效力,张大爷又拿不出购物发票,表示无法为其维权,他们建议张大爷可以到国税局举报这家商场不给顾客开具发票的问题。于是,张大爷赶紧来到县国税局进行举报,县国税局的答复是:商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的规定,属于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宁津县国税局立即派人处理此事。查明实情后,税务人员对商家的不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责令商家立即为张大爷补开发票,使张大爷能顺利参加商场的活动。对于商场的违规行为,县国税局依法处以罚款。同时,对张大爷的举报行为依法给予表扬和奖励。

  经过一番周折,张大爷终于明白,发票不仅是消费者的购物证明,更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购物时必须向商家索要发票。日前,这家被依法处理的商家已经改正了“以收据取代发票”的错误做法,该商场负责人也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争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文明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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