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的亲们,知道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分别要交什么税吗?

2017-11-02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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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广东省某市区的王先生(卖方)以105万的价格将自己的住房出售给李先生(买方),王先生和李先生应如何纳税?(105万为含税合同价,与系统评估价对比,含税合同价为高)


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

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分别要交什么税?


卖方要交什么税?

01

增值税

(一)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二)非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为105万/(1+5%)*5%=5万元


(三)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北上广深”是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下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


02

城建税及附加费

应交城建税5万*7%=0.35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5万*3%=0.15万元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5万*2%=0.1万元

附加税费小计0.6万元。


03

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04

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05

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非个人如:

个体户、企事业单位等

非住房如:

车位、商铺、公寓、厂房、写字楼等


方要交什么税?

买方就比较简单,只需要缴纳契税即可。契税税率表来一张,一目了然不怕蒙查查~

地区

面积

家庭首套

家庭二套

家庭其他套

非北上广深

面积≤90m2

1%

1%

3%

面积>90m2

1.5%

2%

3%

北上广深

面积≤90m2

1%

3%

3%

面积>90m2

1.5%

3%

3%


注: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文章来源:广东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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