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附加税在哪里缴纳?

2016-06-30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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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缴纳增值税的地方缴纳附加税费;例如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建筑施工企业,属于A县施工企业,主要在A县提供建筑劳务,则在A县提供的建筑劳务在A县缴纳增值税,同时在A县按规定缴纳附加税费;同时在B县提供建筑劳务,需要在B县预交增值税,同时就预交的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在B县缴纳附加税费。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纳税地点都是一样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来源:中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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