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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项目动态管理系统》中成本相关原始凭证信息填写及上传影像资料的说明

日期:2018-10-25 分类: 更新说明

 经过多次和省局及各市局领导的沟通,为降低纳税人数据录入工作量,特调整原始凭证的信息填写要求和影像资料上传要求,具体如下:

一、成本中原始凭证的原始凭证代码、号码及原始凭证类型的填写

1、所有成本、费用中单笔记账凭证大于等于十万的,须选择原始凭证类型,原始凭证类型为国税和地税发票的,填写原始凭证代码及原始凭证号码,单笔成本额度低于十万的原始凭证类型、原始凭证代码、号码信息根据企业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填写,原要求额度为一万提高为十万;

2、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无原始凭证代码的,可直接选择原始凭证类型并填写原始凭证号码;

3、项目是一般计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需要抵扣的情况,须选择原始凭证信息,并填写原始凭证代码及号码信息(不论金额大小)

二、影像资料上传要求

1、所有证件模块的资料,都需上传影像资料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大类须上传影像资料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须上传影像资料

4、管理人员工资须上传影像资料

5、职工福利费须上传影像资料

6、支付管理须上传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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