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可售部分面积如何确定

2017-05-14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专家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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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的某办公楼项目,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15349.60㎡与测绘报告面积一致,地上部分办公楼建筑面积13907.72㎡,地下车位面积1441.88㎡,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企业把地下车位部分归为不可售面积,对吗?

解析:

不可售面积一般包括人防面积、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事业设施(包括物业办公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居委会、派出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等),以及其他不得在业主购买面积范围内分摊的设施面积等。产权归业主所有的面积一般归为可售面积,将来需向其他方面移交产权的设施面积一般作为不可售面积。

该项目中,通过查看企业的测绘报告,显示地下车位面积已明确到各户室,且通过预售许可证,可以看出,该办公楼的预售面积15073.51㎡,明显大于企业的总可售面积13907.72㎡。所以,该项目中把地下车位作为不可售部分不正确(地下车位若是人防工程,需向人防管理部门进行移交、若是公配,需向业主委员会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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