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哪些税费临界点?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我们需要熟悉几个常见的税费临界点,一旦超过临界点,税负差异很大,利用好临界点,做好税收筹划,合理的降低税负水平。
一、小微企业的临界点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国家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优惠税率和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实际税率为5%)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案例:
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公司,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为300×5%=15万元,一旦超过小微企业三个条件中的一条,在不符合其他所得税优惠条件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需按照25%税率计算缴纳,比如利润总额为301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为301×25%=75.25万,就会导致多缴60.25万元企业所得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临界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以及《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当企业的销售额12个月滚动累计大于500万元时,企业会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各行业的成本费用情况来测算,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相比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率会高很多,再加上现在国家推出一系列有关小规模企业的增值税减免税优惠,一般纳税人是无法享受的。
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关注季度开票金额30万元这个免税临界点,如果开票金额30万零1元,那就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300001×1%=3000元。
三、个人一次性年终奖的临界点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第3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需要注意36000元、144000元等这样的收入临界点,一旦超过,税率会上升一个档次。
比如:
奖金36000元,按12个月分摊后为3000元,适用3%税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6000×3%=1080元。
奖金多发一元,36001元,按12个月分摊后超过3000元,适用10%税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6001×10%-210=3390.1元。
多发一元,需多缴个税2310.1元。
奖金144000元,按12个月分摊后为12000元,适用10%税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44000×10%-210=14190元。
奖金多发一元,144001元,按12个月分摊后超过12000元,适用20%税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44001×20%-1410=27390.2元。
多发一元奖金,需多缴个税13200.2元。
由此可见,超过各税率的临界点,个税金额会高出很多。
四、土地增值税的临界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取得收入6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共计5000万元,增值额1000万元,增值率为1000万÷5000万=20%,未超过20%,免征土地增值税。
如果多取得收入1元,或者少列支成本1元,增值额为1001万元,增值额超过了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应就其增值额全额缴纳土地增值税1001万元×30%=300.3万元。
所以,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控制好普通住宅的20%的增值率,尤为重要!
五、残保金的临界点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如果企业的在职职工人数为31人,那么就需要按照全员平均工资缴纳残保金,假设上年员工年平均工资6万元,且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应交残保金金额为31*60000*1.5%=27900元。
注释:职工人数是指跟企业签订了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的人员,有季节性用工的企业,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六、股东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
如果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并在企业任职,除了分红外,可以为其发放工资和奖金。
由于社保、公积金以及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抵减部分收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因此首选以工资薪金的方式计算缴纳个税,但需要测算合理的发放区间,以确保个人所得税的税负率控制在20%以内。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因此,如果测算的工资薪金个税税负率超过20%,建议减少工资奖金的发放数额,减少部分以股息红利所得形式进行发放并计
文章来源: 房地产财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