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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土增税涉税问题咨询

业务类型:预缴土地增值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咨询对象: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19-07-23)

留言内容

根据内地税2014(159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不可售地下车库(位)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享有的成本费用也不予扣除。请问那在房地产预售阶段,不可售地下车位是否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

答复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19-07-24)

答复内容

欢迎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答复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内地税字〔2014〕159号)第三条规定:“关于地下车库(位)清算处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不可售地下车库(位)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相应的成本费用也不予扣除。”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没有产权的地下车位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缴纳土地增值税,也不需要预缴。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拨打内蒙古12366,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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