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土地增值税问题
业务类型:加计扣除
咨询对象:甘肃省税务局(2019-08-12)
留言内容
请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20%的政策,此处,从事房地产开发的 纳税人是仅指“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还是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答复机构:甘肃省税务局(2019-08-16)
答复内容
甘肃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 已通过电话联系咨询人,答复了其咨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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