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项目建设用地边界外为政府建设公共设施或其他工程所发生的支出,凡能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该项支出与建造本清算项目有直接关联的”应如何掌握?
答案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时在项目建设用地边界外发生的成本费用不能扣除,但符合本项规定的允许扣除。本项的“项目建设用地边界外”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规划外,即“红线”外;“政府有关部门”是指市、县(区)级政府主管部门;“文件”包括通知、批复、会议纪要等。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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