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转让地下车库(位),如何划分清算类型?
答案
《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明确了转让无产权的地下车库(位)按照其他类型房地产核算增值额。《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置利用地下人防工程建造的车库(位)等设施取得的收入,不计入土地增值税收入。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