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竣工和竣工验收如何确定?
答案
《青岛发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九条所称竣工和竣工验收,是指除土地开发外,其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包括交付购买方);
(三)开发产品已取得初始产权证明。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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