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问题详情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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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暂扣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未取得发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允许扣除?

答案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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