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抵账房在选类型的时候是 销售还是视同销售?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债、换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视同销售房地产。
参考
国税发〔2006]187 号)第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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