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问题详情20231116
当前位置:
首页
常见问题
问题详情

问:核定征收土增有什么政策?

答案

答:根据国税发2009 91号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参考

国税发2009 91号

没能解决您的问题?

拨打客服热线:0538-5012366 0538-5051234 或联系 在线客服

客服时间:8.30-17.30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