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问题详情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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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源中存在多种商品类型,以什么原则来分别计算增值额?

答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住宅、商铺、车库等不同类型产品的,应划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商

铺、地下室、车库、车位等)三类分别计算增值额。

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地下室、车库转让合同的,其收入计征土地增值税,其成本费用允许按照对应配比

原则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扣除。

对于赠送地下室、车库的情形,按购买房地产的金额一并核算,收入不再区分类型,其成本费用归集到购买的

房地产类型进行扣除。


参考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处  2014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解答中规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住宅、商铺、车库等不同类型产品的,应划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商

铺、车库等)三类分别计算增值额。

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地下室、车库转让合同的,其收入计征土地增值税,其成本费用允许按照对应配比

原则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扣除。

对于赠送地下室、车库的情形,按购买房地产的金额一并核算,收入不再区分类型,其成本费用归集到购买的

房地产类型进行扣除。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税收政策一处(2017年9月)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手册中规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住宅、商铺、车库等不同类型产品的,应划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商

铺、地下室、车库、车位等)三类分别计算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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