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土地增值税
业务类型:加计5%
咨询对象:山东省税务局(2020-05-11)
留言内容
您好,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文中提到的提供“购房发票”是否包含购房买屋后的装修费?比如:购入毛坯房屋100万,装修费50万,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50万能否加计5%?
答复机构:山东省税务局(2020-05-12)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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