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普通发票有什么处罚

2016-06-08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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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虚开普通发票有什么处罚?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虚开普通发票的,依据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处罚。

来源:福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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