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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独立核算

提问者: 138****5655   免费咨询   分类:税务咨询-税收政策   浏览 3613 次   2019-02-28 11:21:48

各位老师好!我公司跨省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并完成总公司在当地的一些业务请问1分公司独立核算合同是总公司与当地甲公司签订的由分公司具体施工完成请问分公司能不能替代总公司为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分公司的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各项税费是不是都在当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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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帆 2019-02-28 15:36:24
您好,以下信息是对问题的回复,市内跨县的,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1、分公司在当地为增值税纳税人,就地申报增值税。超过年入5百万也可以选成一般纳税人。 2、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对外合同、项目等与上级法人或总机构法人联办。 3、按跨区经营的总(总机构或上一级法人)分支(没有法人的=级)机构由上一级法人统一计算,分级就地预缴和汇算清缴。跨省的总机构先就地分50%,那50%按三因素分税。省内跨市的全额按三因素分税。市内跨县的,按当地规定分税。 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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