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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替政府行政部门代征污水处理费如何进行税前列支?

提问者: 网站会员   免费咨询   分类:软件咨询-企业所得税汇缴系统-常见业务类问题   浏览 2471 次   2018-10-25 15: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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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2018-10-25 20:42:34
按照财税[2014]151号文件规定,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对企业替政府部门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在发票中单独列明的缴款数额可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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