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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法规专题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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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地税发[2013]4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3-03-20
文章摘要
六、关于地下建筑物土地成本分摊问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申报建设规划含地下建筑,且将地下建筑纳入项目容积率的计算范畴,并列入产权销售的,其地下建筑物可分摊项目对应的土地成本。如交纳土地出让金的非人防地下车库,在整个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证中会标明地下车库的土地使用年限和起止日期,同时取得\\\\\\\\\\\\\\\"车库销售许可证\\\\\\\\\\\\\\\",在计算地下车库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时可分摊土地成本。其他不纳入项目容积率计算范畴或不能提供与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有关联证明的地下建筑物,不得进行土地成本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