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湘财税[2012]52号
发文日期:2012-08-05 | 全文有效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支持我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文件精神,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岳阳县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等34家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按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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