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开发经营企业节约能源资源执法检查人员关于同意济南等10市阶段性调整部分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部分条款废止在建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104号

发文日期:2005-01-26 | 全文失效

法规详细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的精神,近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来函,商请研究解决期货行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经研究,现就期货经纪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期货经纪公司所属营业部,应以期货经纪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此,期货经纪公司应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税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适用企业所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