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对外赠送政策性拆迁补偿判定购房时间优惠期备注缴费标准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661号

发文日期:2005-06-24 | 全文失效

法规详细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请示》(苏国税发〔2005〕88号)收悉,批复如下:

    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是2001年在昆山开发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电力、热力及附属产品,属于从事能源建设、经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规定,同意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从事能源建设经营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取得贷款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常州亚太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