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发布《湖北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的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发文日期:2018-03-26 | 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纳税人办税便利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结合我省实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编制了《湖北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全程网上办理,无须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二、《清单》所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44个事项(见附件1);《清单》所列“一次不用跑”办税事项,其中:国税机关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46个事项;地税机关共有报告类、申报类、备案类3大类45个事项(见附件2)。
三、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积极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纳税人“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四、纳税人可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hb-n-tax.gov.cn)、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hb-l-tax.gov.cn)查阅《清单》所列办税事项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
五、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并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六、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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