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纳税的时间无纸化申报保险业务一免三减半2020棚户改造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征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征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881号

发文日期:2005-09-14 | 全文有效

法规详细内容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5〕125号)收悉。现就所反映的对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批复如下: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否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问题,总局意见,在国务院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38号)的规定执行。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四条第(一)项中有关对按代开票纳税人管理的单位实行先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再退税的规定,应停止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开发银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