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版)使用CA数字证书的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发文日期:2016-02-26 | 全文有效
为了保障纳税人申报业务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保证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版)使用CA数字证书。现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版)使用的CA数字证书,为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发布的CA数字证书,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启用。
二、对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版)的纳税人,请携带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发行的已有证书(介质),在2016年5月1日前,到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在全省各市的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开通。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版)加载CA数字证书应用,免收服务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全省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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