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产权归属争议挤占发全装修交付饲养业外汇管理部门扣除金额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外资银行管辖税务机关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外资银行管辖税务机关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1号

发文日期:2013-11-11 | 全文有效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外资银行的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整我市部分外资银行管辖税务机关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已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的74户外资银行(6户法人银行、25户分行、43户支行)分别调整到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管辖(详情见附件1)

 

  二、为保证平稳过渡,本公告施行前上述外资银行在北京市新设立的支行,仍按照现有规定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理相关涉税手续,待本公告施行后统一调整到相关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三、凡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法人外资银行的其他外国银行北京分行、外国银行北京代表处仍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纳税人仍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等相关手续。

 

  四、凡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地税监制发票的纳税人,应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填报《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和《发票缴销登记表》,按照有关流程办理税控收款机注销及发票缴销手续;统一调整后,由新的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补办税控卡及用户卡并办理发票领用事宜。

 

  五、凡使用BJCA数字证书且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签订了网上申报三方协议进行申报缴税的纳税人,需在本公告实施前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填报《终止三方协议申请表》办理终止三方协议,并向调整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本公告自201312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部分外资银行调整交接名单 

 

上一篇: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科学 ...下一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