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12-0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因此,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属于违反《土地出让合同》产生的违约金,不属于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2、请问我公司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能否计入土地成本予以扣除?谢谢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4-21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规定:“第三十四条 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包括: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属于可扣除项目。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3、上次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被加收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如何在税前扣除?是缴纳滞纳金当年计入营业外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是计入相应的房地产开发成本,随房地产项目销售时结转对应成本时扣除?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土地出让金滞纳金是属于违反合同的违约金我,并不属于税法第十条规定范围,应该可以税前扣除。问题是计入营业外支出一次性扣除,还是计入土地购入成本,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以后随销售成本结转予以税前扣除?
答复机构: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3-25
答复内容: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在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不得扣除的支出,不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会计处理按照企业所适用的会计制度操作。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文章来源:李龙地产财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