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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最关注的税种之一,因其核算与缴纳的周期长、计算复杂、税负高,造成部分房地产企业不愿正常清算,希望通过核定征收免去复杂的清算流程。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核定征收,有哪些事项是需要额外关注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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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定征收背景案例 就在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机关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送《税务事项通知书》,提及该企业开发的“**花园”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经责令限期清算申报,逾期仍不申报,将按规定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清算。
2、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政策依据
3、核定征收计税方式
根据上述规定,符合核定征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按全部转让合同确认销售收入。
扣除项目采取部分核定扣除,即土地成本按实际发生的土地价款或同期同类基准地价确定。
开发成本,按照当地工程造价指标核定。
开发费用,按照上述两者之后的10%计算扣除。
最后区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它类型房地产,分别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依据上述计税方式,涉案房地产公司的其他类型房产土地增值率为70.43%,适用税率为40.00%,速算扣除数5.00%,因此该企业应补缴土地增值税4,150,048.35元,计算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税负率为5.04%。
4、结论
由于案例未披露详细的扣除成本数据,从数据上看该项目普通住宅属于负增值-8.05%,其他增值率70.43%,是否可以通过正式清算,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分摊成本降低其他类型增值率,从而避免过高的土地增值税呢? 土地增值税清算,作为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最后一道“利润风险线”,是各大房地产企业项目利润关注的核心。 同时,土地增值税清算因项目开发周期长,且成本核算复杂,一般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协助清算。 那么, 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审核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清算存在的风险该如何应对?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正坤说税讲坛】本期直播分享课程《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审核及税局关注风险应对》将从第三方中介机构角度,结合已清算的项目实务,和大家分享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审核重心;针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特定的税务风险,通过实务案例进行分析在土增税清算中,税务部门关注的风险核心和处理方法。 文章来源:正坤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