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评
关注成本结构 细化费用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副局长 常虹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企业虚列费用逃避纳税的涉税违法案件。涉案企业采用多种方式,调节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虚假列支别墅租赁费用,增加税前成本列支额度;将企业负责人的房屋装修费用,“张冠李戴”列入企业办公楼装修费;虚增人员工资支出。但这些自作聪明的伎俩,在检查人员的追查之下,最终全都见了光。
本案查办的难点在于核实别墅租金真实性。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核查别墅情况、询问物业公司人员和小区住户、调取水电费发票信息比对核查等多种方式,最终取得涉案企业虚列房屋租金、虚增经营成本的违法证据,使案件得以顺利查结。
本案涉案企业采取的违法手段和方式,为税务机关加强物业租赁类企业经营费用监管,防范遏制此类涉税违法行为发生提供了参考。
本案中,涉案企业通过虚增别墅租用费、虚列办公楼装修费,以及虚增人员工资的方式逃避纳税。因此,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中,应加强对物业出租类企业成本项目的分析监控工作,可在税收风险分析模型中增加收入费用率、费用折旧比率、租金增长率等分析指标,结合申报信息和税务人员入户调查了解的企业经营实际,对企业成本费用中的租赁费、装修费、咨询费和技术服务费等项目实施针对性分析,如发现费用增长异常、相关支出与其业务指标不符等情况,及时采取约谈、评估等征管措施。
此外,应强化辖区相关行业企业税法宣传。结合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服务工作,加强相关企业成本费用核算等业务辅导,在宣讲企业所得税等法规政策要点的过程中,帮助企业规范核算制度,严格区分企业和私人费用列支行为,使其做到“账证”“账实”相符,有效降低涉税风险。
案例内容
租别墅作宿舍,这家企业咋这么“豪”?
分析企业成本费用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房租费用畸高。从表面看,租房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一应俱全,好像没有什么问题。但高价租别墅给员工作宿舍,这似乎并不符合经营常理。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三稽查局)近期追踪疑点线索,查处一起资产投资企业虚增经营费用偷逃税款案件。检查人员经调查确认,涉案企业检查期内通过在房屋租赁费、装修费、员工工资方面弄虚作假,虚增经营费用455万元。此外,企业向股东分红后,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第三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535万元的处理决定。目前,涉案税款已全部征缴入库。
房租高企,疑点突出
2023年5月,第三稽查局接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人在信中称,上海M投资公司通过虚增房租费用、虚列成本、虚列人员工资等方式,逃避缴纳税款。第三稽查局立即组织检查人员,对M公司近年税收情况实施分析核查。
检查人员了解到,M公司经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某。企业在当地某工业园区中拥有一幢商业办公用房,主要从事办公楼出租业务。
检查人员通过金税三期系统、电子底账系统等软件,调取M公司近几年发票数据、纳税申报信息,对企业运营情况进行核查。
他们首先分析了该公司2016年—2022年的成本费用情况。发现该企业主要成本为名下物业折旧、房租、物业费、转售水电费,以及装修工程费等。其中,物业费和转售水电费用每年约为40万元,近两年有装修及工程费40多万元。此外,其他费用每年为10万元左右。与行业数据相类比,对于一家拥有一幢写字楼物业的企业来说,这些数据并无异常。
但仔细分析企业成本占比结构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房租成本畸高。检查组抽取企业租用房屋的发票数据分析后发现,这些发票均是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备注栏上,详细注明了企业租用房产地址为上海某小区159号别墅,而这些房租发票的开票人正是M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
从房租金额看,自2016年起,企业所租别墅租金连年上涨,2016年房租为120万元,2018年时涨至180万元,2019年时则涨至200万元。因此,2016年—2019年期间,该企业除折旧费外,房租成为成本费用中最大的支出。
检查人员随后对企业所租别墅同地段房屋租金价格进行了解,发现同类别墅租金平均每年约为80万元。企业申报的租金额度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尤其是2019年租金额度非常高,疑点明显。
结合举报线索,检查人员分析查看企业2016年—2022年的所得税申报表。企业基础信息表显示,2020年前企业有员工8人,2020年后员工人数降至5人。从工资金额看,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申报的工资与行业平均数额偏差不大,从申报信息中,无法判断企业存在虚增工资问题。
综合举报线索和企业信息分析结果,检查人员认为,M公司在企业费用列支方面,尤其是房租支出方面疑点突出,具有虚增成本逃避纳税嫌疑,因此决定对企业立案调查。
实地暗访,端倪初显
为了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检查组决定先不惊动企业,通过暗访方式对企业租用别墅情况,以及企业办公楼的出租和装修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
检查人员首先来到企业租用别墅所在小区,发现企业申报信息中显示的这幢别墅,门窗紧闭,看起来并无人员居住痕迹。从别墅配套的车库门缝里望去,里面堆满杂物,似乎刚结束装修。
检查人员走访小区物业公司了解该别墅的相关情况。物业负责人称,小区物业部门2019年接手该小区的管理工作。在他的印象中,从那时起,这幢别墅就没人居住,随后拖拖拉拉陆续装修了几年时间,不久前刚完成装修工作。
随后,检查人员马不停蹄来到M公司写字楼所在的工业园区。M公司名下的这幢写字楼共五层,有多家企业入驻办公,M公司的办公场所在二楼一处房间内。检查人员发现,M公司这幢写字楼没有任何新装修迹象。工业园区物业人员也证实,M公司这幢写字楼近几年内没有从事过内部和外部装修。
暗访调查结束后,检查人员总结分析了调查结果。他们认为,企业所租别墅现场核查和物业部门提供的情况,进一步表明该企业在别墅租用和租金费用列支方面具有虚假嫌疑。此外,企业名下物业写字楼的运营暗访也显示,其申报信息中的装修费用可能存在虚假列支情况。
为进一步寻找证据,证实企业存在虚增经营成本、逃避纳税行为,检查组决定约谈企业人员,并对企业实施突击检查。
现场突击,发现破绽
随后,检查组按计划来到M公司办公地,准备约谈企业人员、调阅核查企业账簿等核算资料。但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却并未如约露面,只有企业业务经理李某和财务人员应约。两人向检查人员介绍了公司业务开展和运营情况。
在与企业人员谈话的同时,检查组迅速调集企业财务账簿资料,结合前期核查疑点对企业房租、装修费用,以及企业人员工资实施重点核查。
核查企业租金、装修费用列支情况的检查人员,详细查阅了该公司2017年—2022年的账册凭证,发现企业租用别墅的资料比较齐全,M公司账簿资料中有三份别墅租赁合同和补充合同。合同内容显示,房屋的业主和出租人就是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租赁期自2013年开始至2022年结束,合同约定租用别墅用途为员工住宿和办公。
但是与合同内容不符的是,自2020年后M公司账簿中就没有再附列别墅租金发票,这一情况与该企业申报数据中的成本费用列支情况相符——企业2020年后,申报信息中就没有再出现大额租金。
对此,M公司业务经理李某解释说,虽然租房合同截止期限为2022年,但该企业2020年起就不再租用该处房屋,因此也没有产生相关租金成本。
从表面看,企业租房发票、合同、付款资料一应俱全,好像没有什么问题。但租别墅给员工作宿舍,似乎并不符合经营主体讲求费效比的常理。
当检查人员提出为何别墅租价高于市场价格,以及物业人员称2019年房屋已无人居住,为何当年还有租金支出等问题时,业务经理李某表示,物业人员提供情况不准确,2019年他当时与部分员工还住在该别墅里。此外,公司负责人王某从该企业位于深圳的办公地来沪时,也时常住在别墅中。至于房租高,是该处房子面积较大的缘故。
企业人员坚称租房业务无问题,该项业务核查一时遇阻。
在此情况下,检查人员并未松懈,继续仔细核查企业账簿资料。在查阅账簿中2021年和2022年凭证的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大量装修设计费和材料费发票。但前期暗访时了解到的情况表明,M公司这幢办公写字楼近几年中并未进行过外部和内部装修,企业哪来的这么多装修支出呢?
检查人员详细查阅了账簿中装修发票后附的原始凭证,发现一些装修明细清单上标注的装修地址,竟然是那幢企业租用的别墅,根本不是企业名下的这幢办公写字楼。而从别墅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款内容来看,并没有规定M公司须承担装修费用。
结合各方证据,检查人员向企业人员指出,该公司近几年并未对名下写字楼进行装修,并且这些发票并非企业名下物业的装修支出,因此不能归入经营成本。业务经理李某等人无法自圆其说,认可了检查人员的意见。经核实,2021年—2022年,企业列支的46万元装修费用属虚列费用。
此时,重点核查企业工资情况的检查人员也有斩获。经核查该公司2017年—2022年工资单,并对企业近三年个税申报表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2017年—2020年,企业共有8名员工;2020年—2022年,人员减少为5名。以往这些经营年度,企业为员工发放了工资,并且均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检查人员了解到,该企业在上海和深圳分别设有办公地,员工也分驻两地。2020年之前,驻深圳人员主要是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某和王某侄女。上海这边有5名员工,企业共8名员工。2020年之后,深圳王某某、王某侄女和上海的一名员工相继离职,企业目前只有5名人员。
但检查人员经核实发现,王某侄女其实在2017年已离职,但是直至2019年底,该企业仍在成本中为其列支工资,2017年—2019年3年间,该企业共虚增工资29万元。
多方取证,揭开真相
企业现场检查虽有收获,但该企业别墅租金的列支情况,仍未查清。
检查组分析案情后,决定从两个方向继续核查工作:调查询问别墅所在小区的物业人员、邻居,获取别墅真实租用情况的相关言证。同时,调查核实别墅水电使用情况,通过分析比对水电费用高低变化状况,获取企业是否租用房屋证据。
检查人员对别墅所在小区的邻居住户,以及在小区服务多年的保安和物业人员进行调查询问。邻居和保安均表示,2018年前,别墅中有人居住,平时还能经常看见经理李某等人出入,但2018年起该幢房屋很少有人进出。2019年起别墅开始装修,很脏乱,根本无法住人。检查人员从别墅物业处获取了别墅装修合同等备案资料,并进行证据固定。
随后,检查人员从供电供水部门获取涉案别墅2013年—2019年的水电费发票,绘制用水用电图表,对每年的水费、电费使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发现2017年前房屋水电支出比较稳定,但2018年起,相关费用大幅下降。这与周围邻居、物业人员提供的情况相符。
调查结束后,检查组再次约谈企业人员,面对物业提供的装修合同、小区邻居和保安的言证,以及房屋水电使用情况等证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和业务经理李某最终承认,2018年—2019年虚增房租支出380万元的违法事实。
此外,检查人员在随后核实企业经营收入和成本时还发现,该企业存在向股东分红后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经查,M公司在2017年—2022年期间虚列别墅租金、虚列别墅装修费、虚增工资共计455万元;向股东分红1000万元,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针对企业违法问题,第三稽查局依法补征税款,并对企业进行处罚。(作者:罗颖 本报记者 高晗 版次:06 2024年05月28日)
文章来源:土地增值税金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