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房地产企业的朋友来咨询,提及东莞一个项目目前在做土增清算,清算时才了解到虽然住宅项目的单套建筑面积满足普通住宅的条件,但单价刚刚超过当地普通住宅划分标准,被税局划入了非普通住宅类型,清算时发现该住宅项目的增值率在20%以下,由于前期销售单价的定价策略没有考虑当地普通住宅划分的标准,浪费了普通住宅享受优惠的机会,现在拍大腿也没用了。
笔者相信这类的例子并非个案,因此将此案例写下和大家分享,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对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以下的户型,房企在销售阶段制定销售策略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当地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的规定,有时候单价定低一些,但符合普通住宅的条件,增值率又在20%以下,能够享受到土增税的优惠,整体的税负会降低,企业税后利润会增加。
全国各地关于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不一样,同一个市,不同区的划分标准也不相同,以广东省为例,笔者搜集了以下4个地市及各区普通住宅划分标准供大家参考,由于篇幅关系,广东省内其他地市的普通住宅划分标准,大家可以自行在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中找到相应的政策规定。
文章来源:杨婕 正坤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