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完成营改增首期申报,这 12 条申报难点攻略你一定要看看!

2016-06-23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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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23 号文件规定,2016 年 5 月 1 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2016 年 6 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随着营改增后首期申报进入倒计时,小编提醒还未申报的纳税人,下面这 12条申报难点破解攻略一定要看,对你有帮助~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哪些申报表为必填表?

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主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表》)、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以下简称《进项结构表》)为必填表,即使当期未发生业务也需要保存.

自2016年6月1日起,从地税转过来的,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还必须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2、2016年 5 月 1 日起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如何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答:填报要点如下:

(1)纳税人兼有多种应税行为的,应根据下拉菜单分项目填报测算表,即多项应税行为分栏填报对应「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及相关栏次数据.

(2)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计税方法的,应将不同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差额扣除额等数据分栏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3)纳税人能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并实际发生差额扣除的,才能按照实际扣除额填报第4列.

(4)该表第 1-6 列的填报口径和《附列资料(一)》的第 9-14 列填报口径一致,只是该表是按应税项目分别填列.

(5)8-14列按原营业税的政策填写.

3、营改增后继续开具地税发票的该如何申报呢?

答:2016 年 5 月 1 日后如果仍使用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或者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地税发票,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上述收入时,填报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

4、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的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如果只有简易计税的服务,则《附列资料(二)》填零即可,因为简易计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本月发生数据需要填写《附列资料(一)》和主表相应栏次.

《附列资料(一)》填报第 8-12 栏的相应栏次,主表需要填报第 5、21、24、32、34 栏的「本月数」.

5、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发生一般业务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1)销售额的填写:需要填写《附列资料(一)》第 13a 栏「预征率 %」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第 13b、13c 栏「预征率 %」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注意:第 13a 栏对应的 14 列按实际分配的税额或按预征率计算的税额填写即可,不要按表中公式填报.还需要填写主表第 5 栏、第 21 栏.

(2)进项税额的填写:分支机构认证(或通过发票查询平台勾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需要填写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同时填写第 17 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中做进项税额转出.

6、纳税人上期的期末留底税额是 0,但是本期申报时带出上期期末留抵税额的本年可累计数不为 0,导致应纳税额错误,怎么办?

答:需要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处理.

7、《进项结构表》的税额与《附列资料(二)》的进项税额有差额怎么办?

答:《进项结构表》与附《附列资料(二)》中的进项税额相差在1元以内的系统可以保存通过.个别企业差额在 1 元以上的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解决.(也可手工调整税额,尽量与发票数据一致,纳税人能自行清卡)

8、纳税人没有差额征税项目,但是仍然提示《附列资料(一)》的第 5 栏与《附列资料(三)》第 3 栏第 1 列不符怎么办?

答:为了申报成功,目前建议将《附列资料(一)》的第5栏第11列中的数据填到《附列资料(三)》第 3 栏第 1 列中.

9、纳税人正式申报时提示「保存失败,主表累计数失败」怎么办?

答:因为主表的累计数系统没有自动带出来且无法手工填写,纳税人需要将主表删除,重新进入主表申报界面,输入本月的销售额后,可以带出累计数,其他数据正常填报,然后保存,再正式申报.建议企业多试几次,如果仍然无法申报成功,请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申报.

10、纳税人在正式申报时提示「一窗式比对失败」怎么办?

答:一窗式比对的是《附列资料(一)》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和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开具发票的金额、税额的数据,正常情况下,必须完全一致,若有几分的差额,请更改《附列资料(一)》,使之与开具发票情况相符;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局查明原因,以保证及时申报成功.

11、本月纳税人网上申报时,《附列资料(一)》填报时第 10 列与第 14 列不一致,网上申报无法通过,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网上申报时根据发票汇总表的数据填写《附列资料(一)》第 9 列第 10 列后,第 14 列数据自动带出,但 14 列数据是四舍五入后的数据,有时与第 10 列数据有误差,与主表校验时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第 14 列是锁定的,但是税务机关前台可修改,可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修改.

12、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已经在地税机关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在营改增后补开发票,这种情况如何能在网上申报成功?

答: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一)》时,按开具发票情况正常填报第 1 至 4 列,在第 5、6 两列将补开发票金额与税额按负数填报.也可以补开的发票可不申报,「一窗式」比对不符的,可到税务机关清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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