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来访的住宿费发票进项税允许抵扣吗?

2016-07-02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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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客户来访的住宿费发票,进项税允许抵扣吗?属业务招待费范畴,但营改增后只说餐费不允许抵扣进项,住宿费可以抵扣,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抵扣?


  答: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依据上述税法规定,你公司招待客户的住宿费计入业务招待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金。


      来源:中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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