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016-07-02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2184 点击收藏
关键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七)建筑服务,明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如何理解该规定,请看 @国家税务总局 权威解读↓


资讯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请输入200个字以下()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