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访百家水电站起获百张“阴阳”票

2016-04-15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1619 点击收藏
关键词:

    日前,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国税局对该县一个体户作出追缴18937.67元所偷税款,并处以所偷税款2倍罚款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该个体户属定期定额征收户,专门从事电站专用设备材料销售。

  2007年11月,景宁县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对该个体工商户从2005年6月开业至2007年10月期间领购的18本货物销售统一发票进行核查后发现,票面金额不到百元的发票占开票数的60%以上,票面金额千元以上的仅占5%。税收管理员认为这与该个体户所经营的业务极不相符,该个体户有开具“阴阳”发票进行偷税的嫌疑。

  随后,检查人员到全县100多家大中小型水电站调查取证,共提取该个体户开具的发票联234份。经查实,其中共有“阴阳”发票100份,这100份发票的存根联含税销售额合计仅为5473.8元,而发票联含税销售额合计高达510216.58元,造成少申报销售收入504742.78元,偷逃税款18937.67元。

  经景宁县国税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景宁县国税局对该个体户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资讯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请输入200个字以下()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