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申报不实 偷逃税现“原形”

2016-04-14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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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百色市国税局车购办严把实车查验关,一次性挽回税收流失104万多元,实车查验制度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把守着税收的大门,让偷逃税的行为无所遁形。

  春节前夕,受国家减征小排量汽车购置税政策调整的刺激,百色市迎来历年少有的购车高峰。为应对集中购车和纳税高峰,百色市国税局车购办在加强日常征收工作的同时,强调抓好实车查验。前不久,工作人员在受理百色某汽车运输公司一宗20辆青年牌大客车的车购税纳税申报中,发现经办人提供的申报资料表明该批车辆每辆购买价格为68.50万元,高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该型号车辆最低计税价格。若按现有申报材料办理征税,每辆车需缴纳车购税5.85万元。此时,细心的工作人员没有轻易作出定论,他们登上应税车辆,进行实车查验。结果发现,该批车辆全部加装有OBD、EBD等系统,以及车载DVD等一批高配置元件,实际配置标准大大高于该型号车辆的合格证明上表明的技术参数。经与类似车型的车购税历史征收记录进行比对,并通过与车辆制造厂商以及经办人进行查证核实,工作人员确认这部分加装配置价款已另行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经办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税务机关审核可能不严,就少申报了附加配置费约合每辆车42.44万元。

  与纳税人进行约谈后,经办人认识到事件的违法性质,当即拿出该批20台车辆未报的销售发票进行了补充申报。经过重新审核,单台车辆应按照每辆车单价110.94万元征收车购税,每辆车需补征5.239万元税款,全批20辆车应收税款总计达221.88万元,共补征104.78万元,避免了一起少征税款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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