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阶段 税收筹划的几个小技巧!
本文结合一个实际案例,介绍几个土地增值税清算阶段税务筹划的小技巧:
第一,合理选定分类方式,实现节税
某楼盘包括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铺、地下停车位等四种类型的开发产品。若按四类产品分开清算,则该项目应缴土地增值税为:
项目 | 普通住宅 | 非普通住宅 | 商铺 | 车位 | 合计 |
一、收入额 | 9,494 | 15,581 | 11,369 | 6,346 | 42,790 |
二、扣除额 | 11,708 | 19,215 | 4,641 | 6,991 | 42,555 |
三、增值额 | -2,214 | -3,634 | 6,728 | -645 | 235 |
四、增值率 | -19% | -19% | 145% | -9% | 0.55% |
五、应税额 | - | - | 2,668 | - | 2,668 |
若按三类进行清算,则应缴土地增值税为:
项目 | 普通住宅 | 非普通住宅 | 商铺+车位 | 合计 |
一、收入总额 | 9,494 | 15,581 | 17,715 | 42,790 |
二、扣除合计 | 11,708 | 19,215 | 11,632 | 42,555 |
三、增值额 | -2,214 | -3,634 | 6,083 | 235 |
四、增值率 | -19% | -19% | 52% | 0.55% |
五、应缴税额 | - | - | 1,852 | 1,852 |
若按两类进行清算,则应缴土地增值税为:
项目 | 普通住宅 | 非普通住宅+商铺+停车位 | 合计 |
一、收入总额 | 9,494 | 33,296 | 42,790 |
二、扣除合计 | 11,708 | 30,846 | 42,555 |
三、增值额 | -2,214 | 2,450 | 235 |
四、增值率 | -19% | 8% | 0.55% |
五、应缴税额 | - | 735 | 735 |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如何分类对土地增值税产生直接影响:分类越粗,低增值产品拉低了高增值产品的增值率,项目总体税负越低;分类越细,高增值产品税负高,项目整体税负越高。所以,合理选择分类方式,是可以节税的。企业可以结合本地税务部门要求、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进行清算。
第二、合理选定成本分摊方法实现节税
一些公共开发成本,需要按某种方法分摊到各个产品的开发成本中去,例如直接成本法、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层高系数法等。不同的成本分摊方法会产生不同结果,对税负会产生较大影响。比如,某地税务局考虑到商铺的层高较大,规定商铺的建筑面积系数可以按1.4倍计算。若按此规定,上述楼盘按两类产品清算方式下,普通住宅的土地成本将减少200万,非普通住宅分摊的土地成本增加200万,税负可减少72万:
因此,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预先进行多种测算,清楚了解不同成本分摊方式下的税负结果,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分摊方式处理公共开发成本,是可以有效实现节税效果的。
第三、合理归类直接成本也可以实现节税
在进行开发成本核算时,将某些与开发产品直接相关的成本开支直接登记入对应产品的开发成本,避免错误分摊,也可以节约税金。例如在本案例中,底商外墙为干挂石材,上面住宅外墙为磁砖,此前底商石材成本被作为公共成本,按建筑面积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分摊。修正这个错误,普通住宅建安成本减少200万,商铺的建安成本增加200万,项目总税负又减少72万。
文章来源:裴新民 亿海地产建筑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