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分摊案例
一、开发成本分摊方法
成本分摊:就是将计入成本项目的成本支出进行合理分摊,并计入成本对象的过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 )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
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九条 企业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应按制造成本法进行计量与核算。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属于直接成本和能够分清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直接计入成本对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应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可按以下规定选择其一。
(一)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建筑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直接成本法。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的直接开发成本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直接开发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预算造价法。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预算造价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预算造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成本分摊--层高系数法
1、《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南地税发【2008】221号)
2、《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榕地税发【2008】108号)
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管理的通知》(闽地税发【2008】64号)
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的解答 》
文章来源:若愚说税